“非常感谢你们,多亏了检察院和综治中心的帮助,让我们的生活又有了希望。”近日,因案失去家中顶梁柱的梁某收到司法救助金后,对检察机关表示感谢,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。
梁某是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家属,2025年年初,梁某的丈夫遭他人故意伤害不幸离世,一夜间整个家庭支离破碎。香洲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区综治中心接待了梁某,认真倾听其诉求,并耐心安抚宽慰梁某,疏导被害人家属的情绪压力。随后,检察官通过区综治中心,与梁某所在街道、社区沟通协调,并联合开展实地走访调查,详细了解梁某的具体情况。据调查,梁某家中还有两个年幼的孩子,一家人都依靠丈夫经营的店铺维持生计,丈夫遇害后便失去了收入来源,而施害者家庭拮据,无任何赔偿能力。经过细致的核查,检察机关认为梁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,随即启动办案程序,检察官在区综治中心向梁某阐述司法救助制度及相关流程,协助其准备申请材料。
为提高救助实效,香洲区检察院根据梁某家庭的实际情况提请市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。为避免对孩子产生二次伤害,检察机关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,对被害者家属开展心理疏导,并由12309检察服务中心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,协助开展相关诉讼程序。
在综治中心送达相关决定书后,检察机关主动对接综治中心协调两名孩子的转学、入学事宜,进一步落实其他社会救助和帮扶事宜,用实际行动展现司法的温度,为身处困境的梁某及其孩子送去温暖与希望。
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的生动实践,发挥着救急救难、雪中送炭的作用。珠海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依托综治中心主动融入基层治理,推动构建“一站式”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,用司法温情纾解群众困境、传递检察温度,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司法。